网站制作中同样的设计策略能否反复套用呢?深圳网站制作公司博久网络提示:平时工作中一些心细的企业在平时里浏览公司网站的时候会发现某些企业的网站建设与自己家里设计极其相似,甚至这类相似度极高的企业都是我们的同行角逐对手,再去查询一下这类网站源于哪家深圳网站制作公司,会惊讶的发现这种设计居然源于于同一家互联网公司,换句话说,这家互联网公司对自己和别人都用了同一套设计策略。 第一大家要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顾客是不是使用了模板网站建设,假如说明确了模板网站建设,且顾客与互联网公司之间也达成共识,那出现这种相同设计的状况就不可以将责任归咎于互联网公司。但若是互联网公司在这类顾客根本不知情的状况下,又收取了设计费,最后却只使用同一种设计策略,那这种性质就相当恶劣了。大家先搞了解为何互联网公司明知不可为还偏要为之:1、一些小微互联网公司因为在设计师资源方面比较缺少,面对一些有较高设计需要的顾客时只能将手上设计成效较好的设计策略重复用;2、心存侥幸,一些互联网公司觉得在茫茫公司网站里即使是同行,也非常难发现有相同设计的状况;3、纯粹为了节省本钱,一套设计策略可以赚取至少两家顾客的钱;4、有的顾客偏偏看中了同行的设计策略,正好这又是互联网企业的案例之一,主动需要互联网公司照搬照抄。先看第一点,看上去是互联网企业的无奈之举,实则也是对顾客的不负责任,退一步说,即使重复用一套设计策略,也要尽量的作出改变,资源不充足绝对不是企业缺少职业操守的遮羞布。第三种状况是最为恶劣的,假如断定这种做法是违法违规行为,那这里还存在主观违法的成分在里面,情节和性质都是不可原谅的,笔者觉得假如顾客发现了,不但应该需要该互联网公司进行赔偿,甚至应该对外揭秘或者是告上法庭。
至于顾客主动需要使用其他人的设计策略,笔者觉得也应当立即拒绝,然后再给出愈加适当的建议,这么做一来是保护了已经完成设计顾客的权益,二来是维护了企业积极正面的专业形象,三来也是为杜绝行内不正之风尽责,而绝不是只重视顾客口袋的钱就将职业道德抛诸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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